来源:东方早报 小编:马明月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内容导读: 央行、银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首套房的认定进行松绑。
对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已出台房贷松绑相关执行细则的市场传闻,多家银行表示“尚未收到总行发文”。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首套房的认定进行松绑。《通知》称,“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该政策被解读为“认贷不认房”。此前,按照2010年5月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几套房以借款人名下实际拥有的房屋数量为准。上述2010年的通知中,“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也就是“既认房又认贷”。
随着央行和银监会发文,10月8日,市场传闻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已就“认贷不认房”出台相关执行细则,传闻的细则版本对于如何认定首套房已非常明确,包括名下无房或一房无贷的购房者;名下两套或以上住宅、无贷的购房者,购房时均可认为购买的是首套房;而名下多套住宅的购房者,有一套住宅按揭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或已结清,现可认为购买的是二套房。
在该细则版本中,利率的优惠幅度相对表述要模糊一些,且优惠并未达到通知中规定的7折下限。上述细则显示:名下无房或一房的情况,利率8.5折(配相应产品);名下两套及以上的,按基准利率;认定二套房的首付六成,基准利率上浮10%。
对此,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公关部回应称,传闻版细则并不是农行出台,目前总行还“未有动静”,各分行仍在等待相关指令。而早报记者致电咨询农业银行多家北京和上海的银行网点,房贷相关工作人员也回复称未进行具体业务的受理。
尽管有媒体称,一些农业银行北京网点已经接到自总行公司金融部的口头通知,开始执行“首套房”认定,但早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农行北京朝阳区一家支行,客户经理称,“还在向上级请示具体的做法,我们也很急,但现在确实还不确定,就这两天吧,你过两天再打电话过来问问。”农行上海某支行房贷部门也否认目前已开始受理“认贷不认房”,其称还在等上级通知。
此外,早报记者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也了解到,具体的执行细则仍在制定中,各网点都在等消息,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也都给出了如是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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