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每个活动都是有其规则约束的,农行积分消费活动就有其特定的规则,以便更好的给客户提供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积分消费活动细则
1、“积分消费”活动限农行信用卡(海航联名卡、商务卡除外)主卡持卡人参加,附属卡持卡人的积分合并计入其主卡账户,由主卡持卡人使用及兑换。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农行信用卡持卡人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账户状态不正常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
3、可使用积分消费功能的商户及具体兑换规则以商户店内宣传海报为准。
4、在使用积分消费功能时,持卡人可在指定商户门店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在pos机机具上查询账户当前积分余额。
5、持卡人使用积分消费功能所抵扣的消费不累计积分。
6、商户有权不向持卡人提供积分消费功能所抵扣消费金额部分的发票。
7、积分消费交易成功后,恕不接受退货,若遇商品质量问题,持卡人可持签购单与商户联系调换。中国农业银行不对合作商户的商品或服务的任何事项承担责任,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所有争议均由商户负责解决。
8、本活动细则未尽事宜,将根据《金穗贷记卡积分奖励计划条款及细则》处理。
9、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