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
一.农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展期费用和手续费:
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是农行信用卡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分期手续费后,可将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1、申请金额:单笔交易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最高为金穗贷记卡的信用额度。
2、分期期数:提供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和24个月的消费分期。
3、办理方式:可通过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或网上银行申请。
4、手续费:每期固定收取分期付款总金额千分之六手续费。
二.分期付款展期的展期费为人民币100元,展期费享受消费免息待遇,展期后每期手续费为申请展期时未出账单分期付款本金的0.6%
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手续费率标准请参照下表:
分期付款期数(月)3691224
分期手续费率1.8%3.6%5.4%7.2%14.4%
参考释例:
张先生的账单日是10日,他于2008年12月4日购买了一部4,800元的手机,在刷卡后的第三天(12月7日)致电农行提出分期付款申请。分期期数为12期。
张先生选择的12期分期手续费率为0.6%,因此每月还款金额:4,800×0.6%+4,800÷12=28.8+400=428.8元,即张先生只需每月按期归还428.8元,而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以下交易不能办理分期付款业务
1、依照《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如年费、预借现金交易手续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预借现金交易。
3、消费金额加分期付款手续费占用到账户临时信用额度的交易,或消费金额全部占用账户超额还款的交易。